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23-007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会议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3
年 2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2 月 20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珠海市香洲区联峰路 780 号 3 栋珠海中
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许仁硕先生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 10 人,
代表股份 348,782,308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7.1278%,出席股东均为无
限售条件流通股东。其中:
(1)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 2 人,代表股份
东。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
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 8
人,代表股份 146,820,6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1.4195%。
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
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土地收储事项的议案。
同意 348,772,1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1%;
反对 1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9%;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同意 337,7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0681%;反对 10,2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319%;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股东大
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议;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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