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期来临后,哈尔滨市市场监管局第一时间组织部署全市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工作,组织召开食品工作专题会议研究推进落实,确保汛期食品安全。同时,加大与五常市、尚志市、双城区、延寿县等汛情严重地区沟通联系,督促落实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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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严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对全市4大农批市场,45家农贸市场开展全面排查,强化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开办者主体管理责任,加大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落实力度,严格查验留存食用农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加强对食用农产品的监督抽检,加大核查处理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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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食品生产环节监管
开展食品生产企业获证后监督检查专项行动,持续对未受灾生产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核查,全面部署摸清受灾生产企业底数。督导五常局加大对食品生产企业,尤其是未受灾停产大米生产企业监管频次。指导五常、尚志等汛情地区强化对特殊食品和乳制品生产企业管理,要求企业加强库存管理、暂缓进厂原辅料,防止企业损失;强化对成品出厂放行管理,防止不合格产品出厂;强化对库房和生产车间环境及温湿度监测,做到全天候值班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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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食品销售环节风险隐患排查
加大对粮食制品、蔬菜、肉制品、水产品等重点品种,交通枢纽周边、批发市场、商场超市、城郊接合部、农村地区等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防范因水淹浸泡等原因导致的腐败变质、污秽不洁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食品原料、半成品流入市场。依法打击销售受污染、假冒伪劣、来源不明食品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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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餐饮服务环节经营行为
督促餐饮服务企业、小餐饮店等各类餐饮服务经营者把好原料采购关,及时清理发霉变质食品原料。规范加工制作行为,做到生熟分开,食物烧熟煮透,不得直接使用地表水加工制作餐食。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及时清洗消毒餐饮具,防止有害生物污染食品。
下步,将采取有力措施,持续加强汛期食品安全工作:
一是强化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属地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共同防范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风险隐患。
二是保持汛情期间危害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严管高压态势。
三是加强食品安全抽检,安排专项抽检计划、增加抽检频次,对保证群众基本生活需要的米、面、油、肉、蔬菜生鲜等加大抽检频次。
四是加强临期食品管理,严禁销售过期食品。
五是严查销售洪水浸泡、包装破损等经营行为。
六是部署食品生产企业恢复生产前全面开展自查,认真做好原料清理,对生产环境进行评估验证、检修消毒等工作,确保符合生产条件方可恢复生产。
七是加强应急值守和宣传教育。宣传引导受灾地区群众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不食用死因不明畜禽和来历不明食品,不随意采食野生蘑菇、野菜等,预防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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